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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六中珠江中学关于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39名教职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1 15:4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3-11       报名截止:2023-03-24

  广州市第六中学始建于1937年,是广州市著名重点中学。1994年被评为广东省首批省一级学校,2007年被认定为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2018年5月正式成立广州市第六中学教育集团。广州市海珠区六中珠江中学是海珠区公办初级中学,该校由广州市第六中学进行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公开招聘一批优秀教师到广州市海珠区六中珠江中学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职员39名,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生物、地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共14个学科教师及校医、财务工作人员,详见《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海珠区六中珠江中学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职位表》(见附件1,下称“职位表”),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一)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报考教师职位的,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必须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必须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者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2023年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

  报考非教师职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其中,报考财务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以上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报考校医职位的考生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中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及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见附件1)。

  2.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报考教师职位的,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2日后出生);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22日后出生);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22日后出生)。

  (2)报考财务职位的,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2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或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22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22日后出生)。

  (3)报考校医职位的,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2日后出生);具有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22日后出生);具有卫生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22日后出生)。

  3.报考人员以本科以上学历报考,相应学历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所报职位要求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报考者,其专业研究方向需与报考的教师职位条件一致。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不一致,须至少有一学历专业符合招聘专业条件,若职位有特殊说明的按《职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名材料中需提供毕业证书和有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原件扫描件,国(境)外学历的,请一并提供经公证处翻译的课程成绩单中文版,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5.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四级合格证书。

  6.通过考试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2023年毕业生如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用人单位将不予聘用。

  8.报考教师职位的2023年毕业生拟聘人员需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聘用。

  9.凡需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条件的(见附件1),现场资格审查时均需查验佐证材料对应的原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未能履行教师公费培养协议、存在不诚信记录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3月24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网上报名、网上确认考试、笔试(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考生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报考相关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放弃。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9:00至2023年3月24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zkscp.com.cn/)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需用原件扫描,现场资格审核时要查验所有原件),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在系统填报);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国徽页及个人信息页);

  (3)个人户口簿(地址页与本人页);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等(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相应的职业资格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专业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学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等与职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2023年毕业生报考者,还需提交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还需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职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不设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职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职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及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5)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上传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

  (6)招聘职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7)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相应减少或取消职位。

  (8)报名所需材料,详见《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海珠区六中珠江中学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其中教师职位的教学工作经历证明须为加盖工作学校公章的原件。

  (9)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需打印《“免笔试”考生情况说明书》(见附件4)并手写签名,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在报名平台上传。待审查通过后,才能免笔试。

  (二)网上确认考试

  1.所有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考试。

  2.网上确认考试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至2023年3月28日17:0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的操作方式:考生登录系统,点击“我的报名”,在确认报名页面点击“考试确认”。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并网上确认的考生请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3年3月31日9:00至4月1日24:00,自行登录报名网站

  (https://www.szkscp.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免笔试考生亦需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笔试

  1.时间:预计在2023年4月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广州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非教师职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与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以及行政能力测试等。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环节。

  5.符合职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的,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6.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确定办法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各职位按1:5比例(不含免笔试人员)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

  7.笔试成绩以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第六中学的官网(http://www.gz6hs.cn/)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预计在2023年4月22日-23日(具体时间以广州市第六中学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地点以广州市第六中学通知为准。

  3.现场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的考试。

  4.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海珠区六中珠江中学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职在编人员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系统所生成的《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六)面试

  1.时间:预计在2023年4月27-28日(具体时间以广州市第六中学通知为准)。

  2.地点:广州市第六中学(具体地点以广州市第六中学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

  (1)教师职位面试: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心理等学科采用“说课(说题)”的面试形式;

  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采用“专业技能展示+说课”的面试形式;

  (2)非教师职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等。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体检。每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七)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3:7比例合成(其中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笔试视同满分)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考试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第六中学的官网(http://www.gz6hs.cn/)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方可成为拟签约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可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九)组织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时,同时将进入考察的考生送检察部门进行名单审核。考察或审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职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

  (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海珠区政府门户网资讯要闻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

  (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入职审查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二)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公示期结束后,在六个月内未能根据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可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时将户籍迁至广州市。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非首次就业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首次就业(包括2023年毕业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疫情防控

  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觉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

  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招聘单位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考生可关注广州市第六中学的官网(http://www.gz6hs.cn/)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做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做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海珠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四)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博士研究生除外)。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需服从交流轮岗安排或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公办学校实际情况实行跨校调配安排工作。调配工作一般在学年结束后进行。

  (六)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的规定执行。

  (七)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1.资格条件咨询电话:广州市第六中学020-89020201、020-8902019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技术问题咨询电话:1982025115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3.报名监督电话:020-89185372、020-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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